临下班前,电脑右下角又一次弹出那个熟悉的方形小框,刘杰明顿时心里冒火。“这种广告真的很烦,换着名头,动不动就给弹出来。先不说弹出的内容是否合适,会不会泄露隐私,真要一口气把它关掉,还得考验一番你的视力”。 (北京晚报7月11日)
有的人视力本来就不太好,一些网页上的弹窗广告,往往还把关闭按钮设置得非常小,“有些利用色差造成‘隐身’效果,让用户半天找不到怎样关闭;有些则是点击了关闭按钮后,弹窗又缩小到边上某个角落继续待着。更别说手机屏幕上的关闭按钮了,要关掉就更加费时费力了。某些网页上的弹窗甚至设置了“障眼法”,点击关闭按钮,会出现“关闭”或“继续浏览”。然而,当你果断点击“关闭”时,该推广广告照样会弹开广告页面,而后关闭页面才能成功。由此可以看出,一些“网站和广告商真的蛮拼的”。
对于弹窗广告,许多人都有类似感受,完全无法预测弹窗什么时候会到来。“降价促销”、“今日特价”、“紧急通知”,诸如此类,不胜其烦。
现实中,弹窗广告的多发,似乎带动了广告过滤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在电脑或手机的软件市场中,有不少广告拦截的专门类软件,下载量一般都比较大。这些广告拦截软件大多宣称“逛网站去广告弹窗”、“拦截弹窗”、“过滤不良信息”等。
有人认为,规范治理网络弹窗广告,时下并不缺少法律法规,而是“缺少严格执法、宣传力度不够、监管技术跟不上”,此言不虚,而且直击问题要害。
针对网络弹窗广告,国家相关部门近年来也在持续发力整治,多次开展“治理弹窗”专项行动。一份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3102件,罚没金额33451万元,分别占广告案件总数的55.9%、罚没款总额的44.1%。查办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数量同比增长55%,罚没款同比增长37.4%。
“网络弹窗广告骚扰不断”,亟须综合发力规范治理。我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而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有相同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弹窗广告之所以多发,主要原因还是背后存在强大的商业变现的考量。一些用户反映刚刚看过某商品,弹窗很快就会弹出类似商品;甚至在手机上浏览过某内容,去到单位后,办公室电脑上也会弹出相近广告。在有关专家看来,网络弹窗广告除非是明显涉嫌违法的,诸如色情、赌博、恐怖、欺诈等内容可以及时查处外,其他正常形式的弹窗广告,目前较难受到处罚。用户可以在软件设置中设定“禁止弹窗”,或者使用杀毒软件、广告过滤软件进行“拦截”。
眼下,最大的问题在于,一些法律法规出来以后,弹窗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老百姓依旧缺乏维护正常权益的意识。甚至从来就没有想过可以投诉,老觉得忍一忍无所谓。“网络弹窗广告骚扰不断”,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拉低用户体验感。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对有些广告商或者平台刻意规避或者对抗监管的现象,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必须加大监管执法。除此而外,在法律并不欠缺的当下,应该加大对公众的普法宣传。利用网络安全周等活动,包括可以在大型重点媒体上做宣传等,用一些典型案例和公开数据来以案释法,告诉公众这样做会有效果,让大家知道可以去投诉维权。尤为重要的是,要升级监管技术,对登记在案的网站、APP等做到心中有数,强化识别和跟踪,综合发力,规范管理,有效治理网络弹窗广告肆意骚扰现象,还网络一片净土。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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