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获悉,上海市交通主管部门首次联手通信管理部门,自8月以来开启第二轮对“滴滴”“美团”“享道”“首汽”等互联网出行平台上户执法检查,或对平台采取暂停发布、下架APP等处罚。
在7月第一轮检查中,执法部门累计对滴滴、美团等14个平台共计检查21次,对平台未完成清退平台内不合规车辆、未全量数据推送等违法行为开出罚单114张(其中,对“滴滴出行”处罚550万元,“美团出行”处罚147万元)。
根据第一轮执法检查情况,结合《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针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且拒不改正的”或者“已经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省级主管部门可联合通信等部门对在本省注册的平台依法作出“暂停发布或下架APP”的处罚;对注册地不在本省的,可上报对应国家主管部门后依法作出“暂停发布或下架APP”的处罚。
8月13日上午,在“滴滴出行”上海分公司,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道运局客运处)、市通信管理局(互联网管理处)的联合检查人员各自分工,交通执法人员对市网约车监管平台的实时订单数据进行抽查比对,检查平台是否存在为无资质车辆派单的违法行为,通信管理部门则对网约车平台的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风险评估等情况开展检查,并调查了解相关信息系统在上海属地的落地接入情况。
针对各大平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交通执法部门将提请通信管理部门,根据执法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置,直至作出暂停发布、下架APP或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处置等处罚。
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强化对网约车平台企业的执法检查,并在现有的执法力度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网约车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频次。同时,积极会同通信、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其他执法监管举措。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