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王某彬多次做假证,说鱼池是宋某利的。2018年5月份,我们向镇里提交了村民代表签字,提交了原村主任王某昌的证明,没有两委会和村民代表的签字。后来我们去镇纪委反映情况,纪委于2019年9月要求宋某利提供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签字。村民对签字有疑问,镇纪委走访了多个代表,多位代表表示没看到过也没签过字。时至今日,此事没有给出调查结果。
其二,垫道占的就是基本农田。我们村民手里有1998年1月1日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该地块的承包证,明确指出该地块为民用耕地。谁有那么大的权力,凭什么在农民的口粮田上垫道!究其原因,村干部王某彬带头与他人联手共同垫道,并间接造成2位村民丧生,此事不了了之。
2011年1月份,村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2011年1月19日,区国土资源分局对本村委下达了《期限整改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清理地上物,并恢复土地原貌。但是,此事至今仍未处理。
其三,在没有任何批文手续的情况下,王某彬先后在2009年擅自在青年渠占用90亩耕地,取土卖土,使其成为1200米长、50米宽、8米深的大坑,原本可种两茬农作物的耕地已荡然无存。
就青年渠北5—7斗及3斗与杨柳庄接壤的河依据取土问题,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11年1月19日对本村村委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清理地上物,并对原土地恢复原貌。但是,此事至今未做任何处理,良好的农田变成一方土坑。村干部的态度十分强硬,村民们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其四,2019年8月份,王某彬在镇里的远程录音室口口声声称,宋某利在哪挖的土不交承包费都属于宋某利所有。村民代表连同村民200余人多次去镇、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给村民一个公道,至今没有回音。其背后是否有保护伞,不得而知。
请求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关注,本着重事实、重证据,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迅速落实处理解决,给胡连庄村民一个公正结论和公道说法,维护村民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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