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们村千亩农用地被淹没,已经有十五年之久了。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都没有处理,没有结果。依法诉讼,胜诉却遇执行难。”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积石镇伊麻目村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如是说。
2006年5月25日,青海省三江源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发文件,承诺包括土地安置、产业结构化调整及土地入股等方案安置的文件;2008年3月31日,县里下发文件,承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进行安置。然而,在未经任何补偿和安置,也未兑现以上承诺的情况下,县里下发通知蓄水高程进行验收的函,致使我村千亩农田被淹,颗粒无收。时至今日,我们的农田还在汪洋大海之中。
在2016年6月6日,市中院下发“(2016)青02行初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循化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依法征收土地行政决定书》违法,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但至今没有执行;当年8月3日,市中院受理案件强制执行申请,至今也没有结果。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希望有关部门领导本着情系群众、关注民生的为民情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真正在思想上贴近人民群众,在行动上服务人民群众,在感情上温暖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上述民生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带领人民向着美好生活坚实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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