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强占我亲戚巫某明土地时(责任山、责任田手续齐全),廖某民青天白日指使几十人,围攻巫某明的住宅打伤4人。并且廖某民是一个年轻壮汉,亲手打伤巫某明年近70岁的老母亲。在集日当着几千人赶集,又追到圩镇镇政府门口不到100米处,当众用红砖又锤打二人大脑致生命垂危,遭到群众指责。更无法无天的是,他廖某民当街伤人,与我没任何关系,作为我是受害者的亲戚,对我也进行株连伤害。指使家属围攻我的住宅,对我及我的家人进行辱骂,还指示他人暗处跟踪。最后,有廖某民在两道运行的娘舅曾某某从中运作,把社会治安依着民事纠纷处理,强制巫家签订“廖某民补偿药费、不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协议。
而不敢想象的是,廖某民一直是包我小组的兼职干部,兼任土管,一直不经任何审批手术,把土地转卖给村民建房。在2020年,还把我的田土出卖审批纵容给我小组村民邹某海,在我的田上非法建房。房子建一层时,我向镇里反映。镇里土管领导曾某平下了停建令,但是廖某民强行支持邹某海在我的田上抢建起几层楼房。我向镇主要领导刘某某反映,不料却是官官相护,还把我的手机号码拉黑,电话打不进去。这样,逼我走上了这含辛茹苦的维权途迳。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上我的所述,请求上级领导给予关注,责成当地相关部门对我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明察暗访,依法依纪公正处理,并责令廖某民势力确保我家人的人身安全,使我也像其他普通公民一样,能有一席生存之地。 (江西省兴国县 曾庆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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