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山西省昔阳县沾尚镇广阳村张二和、朱瑞兰夫妇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我们土地确不了权。瓦瑶足全村没见过二轮承包,16户没有土地确权。广阳村村民拿的两个土地合同。瓦瑶足村村民知道风力发电占地补钱就向上级反映情况,2014年村、镇干部做下一个土地合同平息村民。瓦瑶足会计张某珍退出4万给了上访人。照合同给张二和带来多大的损失。村、镇干部做假合同把张二和出粮纳锐的承包地小庄脑12亩,变成齐某忠的。
其一,要求被告齐某文赔偿原告青苗损失35000元的民事诉讼。2019年5月份,被告齐某文(沾尚镇瓦窑足村一队)雇佣铲车、挖机到原告承包的土地上,将原告耕种的12亩玉米全部铲除。原告报案后,经派出所处理,告知要等到确认土地所有权以后,才能处理。2018年4月,被告父亲齐某忠起诉要求原告返还蛇窝活堰的耕地2.2.6亩。2019年12月17日,昔阳县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原告返还该争议耕地。原告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9月3日,晋中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涉案土地(原告耕种的被被告损害的土地)一直是由原告耕种的,现承包经营权不明确,使用权存在争议。驳回了被告父亲齐某忠的诉讼。
原告自2001年以来一直耕种该块耕地,被告未经过任何人允许将原告耕种的玉米损毁,侵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原告青苗损失35000元(按照每亩地收入1400元X12亩X2年=35600元)。
其二,向昔阳县自然资源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确认申请人自2001年以来一直耕种的小庄垴的12亩耕地使用权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自2001年承包的沾尚镇广阳村瓦瑶足自然村小庄垴耕地12亩。有自2001年以来的缴纳农业税证明。2018年4月23日,本村村民齐某忠忽然起诉,要求申请人返还蛇窝活堰耕地2.26亩(据齐某忠所说,该地块与申请人耕种的小庄垴的12亩耕地重合)。
2019年12月17日,昔阳县法院作出(2019)晋0724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申请人将位于瓦瑶足自然村蛇窝活堰耕地2.26亩耕地返还给齐某忠。
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晋中市中院作出(2020)晋07民终9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昔阳县法院(2019)晋0724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齐某忠的诉讼。
原告自2001年以来一直耕种该块耕地,村里从来没有为申请人颁发过耕地使用证。2019年村里第二轮土地确权,仍然没有将申请人耕种的地块确权。村里的做法侵犯了申请人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其三,关于广阳村原支书齐某英涉嫌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一些问题。
2002年,齐某英任职广阳村主任时,利用职权串通原县林业领导刘某某等人,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200多万元。
2004年,齐某英又与刘某某、瓦窑足村干部、水峪沟村干部等人,共同制造移民搬迁假手续,私刻移民户的个人手章,贪污了移民补助款300多万元,可是移民户分文未得,只有瓦窑足常驻广阳村54口人土地仅仅六份作安置。
2011年6月份,本村村民张某福、郑某生因我村退耕还林一事到县林业局反映情况。被反映人得知后,于6日22日晩零时许雇用多名社会人员,到二人家中用砖头砸开门窗,手提钢管对二人进行殴打。打的二人浑身是伤,半年不能上地劳动。
2016年,齐某英和县某领导串通,把广阳村的南山650亩退耕还林地,变了昔阳县的千亩造地工程,套取了国家新造地补偿4000多万元。
为了欺骗上级部门,齐某英和有关林业部门又把广阳村南山的退耕还林650亩挪搬到瓦窑足村的一个小自然村任家山,可是一颗树都没有栽,然后又欺骗村民签字,说是任家山20余人,人均20000多元给个人补偿,可是直到现在村民连个铜子都没有见到。
由于村民们多次反映,县里给予村支书齐某英、村主任齐某宏开除党籍及免职处分,但没有受法律程序与制裁。此后不久,镇里又让齐某英的儿子齐某峰当上了广阳村的支书。在2019年12月份齐某峰担任村支书一上台,就把南山300多亩耕地租赁出去。其中包括村民二轮承包30年不变的合同地在内。直到现在,广阳村还有16户不给确权。
2019年12月份广阳村土地确权时,齐某峰为了掩护其父的丑陋事实,与乡镇农经站领导刘某某弄虚作假,又把我们移民户的六份土地全部没收分给广阳村的村民耕种,而且土地确权都是假的,有失公允。
以上情况属实!望上级领导能够高度重视落实调查,给予解决处理,依法依纪公正处理,赔偿我们受害村民的一切经济损失,还村民一个公平合理说法。 (山西省昔阳县 张二和 朱瑞兰)
来源:中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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