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终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为依归,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效的核心评判标准。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就高,社会公平正义就获得了保障。2月28日,河北省隆化县存瑞中学原校办工厂员工刘某平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在办理病退过程中,发现该校涉嫌篡改其档案骗其编制的问题。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今年54岁的刘某平陈述了事情经过:我于1989年12月到国营隆化县化肥厂工作,1991年10月被转招为计划内临时工,1991年12月被录用为全民合同制工人。1995年化肥厂破产。1996年10月,经隆化县职业介绍所调转到存瑞中学所属校办工厂“承德电控设备厂”工作。同期,由存瑞中学、承德市教育委员会分别做为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承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做为编制和计划部门,承德市国家机关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办工室作为工资审批部门,对我的身份和工资进行了审批。审批表中,“何类人员工资”为“事业技术工人”,“经费来源”为“事业全额”。
自1996年11月到2004年3月,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整工资审批表均由存瑞中学、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办公室申报审核并加盖公章。2004年11月,存瑞中学做为甲方,与乙方金风公司签定了《协议书》,约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原校办工厂“承德电控设备厂”改制为“金风电控设备公司”,愿意参与改制的原存瑞中学员工郭某山等15人仍旧留在金风电控公司工作,不愿意改制的存瑞中学员工由存瑞中学安置。
由于我是不愿意到新公司工作人员,所以新公司没有接收我。我找到时任存瑞中学校长孟某军,他说我是存中编外人员,存中暂时没有适合我的岗位,不给我安排具体岗位,要我在家等通知,并自己解决生活问题。期间我多次要求安排岗位,答复是一样的。到2019年我要办理病退,被社保局告知我是在编人员,不符合病退要求,可是存瑞中学告诉我是编外人员呀。
我为此进行了信访,在信访中得到以下证据:(1)职工调转介绍信;(2)入编审批表;(3)存瑞中学财务底帐;(4)历年事业技术工人调整工资审批表;(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证书初级工证和中级工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存瑞中学依然不认可。
我为此申请仲裁,隆化县劳动人事仲裁厅仲裁判我胜诉,仲裁书编号隆劳人仲案(2019)83号。存瑞中学不服,诉讼到隆化县人民法院,依然是我胜诉;存瑞中学上诉到承德市中院,依旧是我胜诉。隆化法院判决号是(2019)冀0825民初3237号,承德市中院判决号(2020)冀08民终2612号。但存瑞中学依然不履行法院判决,叫我“爱哪告哪告”。
在诉讼过程中,我发现存瑞中学涉嫌冒名顶替我的编制,涂改我的档案,且不依法保存我的档案,将我档案传递到隆化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我反映到承德市教育局,要我找存中校长;我反映到承德市纪检,要我找校长;反映到承德市编办,依然是要我找存瑞中学校长。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督促存瑞中学校长及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纠正历史错误,还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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