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红塔村的村民讨要土地安置补偿款10年之久,至今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个别村民生活困难,老人大病不能医治的情况,引起了村民的强烈不满。” 近日,四川省南江县南江镇红塔村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恳请上级领导倾听民声,体察民意,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给村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和经济来源。《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明文规定: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发放土地补偿款,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并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截留、拖欠和私分,侵占、挪用、截留、拖欠和私分,属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侵占、挪用土地安置补偿款的,适用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原南江镇和红塔村社与上述法律规定背道而驰,村镇及下派驻村干部从中作梗。造成现在的局面,与村镇相关领导及村社算账人员有一定的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村镇的一些干部涉嫌隐瞒事实真相和调查结果,隐瞒算账流程和算账记录,对村社暗箱操作的不公平和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使村社算账人员利用手中权利,算亲戚账、人情账和糊涂账,甚至多给农户私栽乱按不明账,使部分资金落入个人之手,造成错发、乱发的资金难以追回。银行打款明细与实际报账金额不相符,镇里调查村民反应的问题和结果,不向村民公开公布,使村民不知自己究竟领了多少实际款项。村社超红线违规征用土地,使个人骗取集体资金,这些行为引起了村民的强烈不满,使问题更加复杂化。
因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当地有关部门征收了大部分土地。征收资金通过财政随之打在了村组集体帐户,村组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给村民算了绝大部分,剩下部分2000多万元左右待征收完毕后再办结算。因我县属国家贫困县,征收资金也不高,各农户少则几十万元,多则百把万元,就买断了村民的一切,村民的子孙们现在是一无所有。2000多万元对于村民来说,那是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关系全社几百人的生活问题,对村民来说也能办很多大事要事,甚至能挽救几条鲜活的生命。
因换届原因,2016年才给村民算了500多万元(有土地人口每人1万元,无土地人口每人6千元)。算账后,村民写了领条,提供了银行卡号、身份证和新增人口信息。在审核过程中,镇以及下派驻村干部以数额较大为由拖欠拒发至今,还一度把责任往县上推。因拒绝退还领条使问题复杂化,利用村民的领条和银行卡大做文章,给村民子女留下后患,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2021年,村民再次找村镇讨要资金或退还领条,村镇以领条丢失,下落不明,相关人员叫不拢,因权限无法查证为由,再次拒绝发放资金,甚至还有可给可不给的说法。因村民不满,三次到县、两次到市、三次书面向省等相关部门反应问题,都石沉大海。
从2016年至今,村民们上百次找村镇,去年10月27日还引发干群冲突,镇里多个部门都介入其中,都是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拖时间,踢足球,一会踢到县,一会踢到村,敷衍塞责。在镇里的护佑下给村民造假领条,冒充上级政府写白条,无姓名无日期无印章,否定算账方案和结果,虚报集体报帐金额。
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村镇把集体提留和村民应得资金,私自和挪用于槐树村,建集州欢歌水上乐园,并造成一学生弱亡。2023年6月30日上午,镇相关部门领导在红塔社区办公室解决问题答复会上匆匆逃走。这一举动,严重影响政府形象,也引起村民强烈不满。
关于安置房质量及门市归属问题。安置房拆迁前,政府与村民及村民代表在原村办公室共同商议安置房建设问题,并查看了设计图纸,并商议由村组自出土地,政府统一规划建设,标准是6十1(1层为门市,6层为住房)。在建设过程中,政府想利用集体土地多增加房屋套数和面积,擅自改变设计图纸,造成设计不合理、不规范,造成停车位少,道路狭窄,消防无法进入,房顶、墙体漏水,管道堵塞,粪水到处流,杂草丛生,至今无法办理产权证。原商议门市归集体所有,其收入用于解决困难群众后续生活和小区管理维护的费用问题。房屋建好后,门市成了政府所有,宅基地也成了划拔土地,至今门市闲置未产生经济效益。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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