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天勤公司存栏4800头母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2020年5月11日):年出栏仔猪12万头,占地面积162亩。有关部门三次在当地召开部分村民会议,因村民认为环境污染严重,不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而反对,故在神鼎山村桥上组定点建猪场而未获得通过。
据第二次公示(2020年5月25日):神鼎山镇神沙溪村X060北侧建常年存栏母猪4800头,年出栏仔猪120384头,占地面积162亩约108000平方米。2020年3月出现天勤工作人员来林地机械打井,村民阻止后,将打了100多米深的3口井填埋。5月13日,便沙溪村巢家塅村民到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维护村民合法权利。
2019年下半年,当地有关部门采用欺骗方式,要求村干部说只用于天勤牧业猪场建绿化带建设,种植油茶,由时任双江口村主任的巢某明和时任凡家山村民小组长的刘某明拿着流转合同,在凡家山村民小组要求村民签字,骗取了部分不知情况村民的签字(采取隐瞒事实真相、折叠合同内容、流白合同关键内容、自己假冒他人签名等方式,诱骗了部分村民在一张“受委托人为巢某明,委托人签名为空白”的合同尾页上签名后再加盖村委会印章,将部分土地流转)。
2020年4月,在巢某明、刘某明的指使下,偷偷将我凡家山村民所有的自留山上林木砍伐了40亩。今年6月初,村民上山才发现自己的林木被砍。2019年12月,从村民骗取委托流转的林地、耕地共计132.8亩土地流转给湖南天勤牧业,建设猪场使用30年。村民得知事情真相,引起不满,已签名村民,绝大部分都反对这次将土地流转给天勤牧业建猪场。村民们罢免了小组长刘某明,也向镇里要求罢免原村主任。
村民推举了群众代表,多次向上级领导反应我们的实际情况。各级都接待反应问题代表,但是不做实质性回复或相互推托。2020年8月18日上午,当地有关部门组织一百多人以及大型设备到巢家塅组,强行进场施工建设,与村民争地受到了村民的阻拦 。
村民们感到不解的是,什么原因使有关部门视村民的权利于不顾,在手续不全情况下为涉事企业“保驾护航”?为什么可以不调查民意、甚至村民完全不知情情况下与其他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为什么可以采用欺骗村民方式获得所谓土地流转签字,进而作为法律凭证?是不是应该召开全体涉事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方可进行?是否需要公示整套征地流转手续及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并取得村民一定比例的同意,方可进行?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他人砍伐破坏林地40亩,村民是否具有起诉破坏农林相关责任人的权利?当地有关部门与现代农业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而非天勤牧业,将天勤牧业表述为现代农业的下属公司,没有依据。通过查询,天勤牧业与现代农业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最多只能算是关联公司,不能代表现代农业,是否需要解释?土地流转,为什么不是土地使用企业与村委对接,而是政府部门与村民对接?在涉事村民的询问时,有关部门总是回避问题,偷换概念,推诿矛盾,不直面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问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理念,已被吸收为宪法的基本原则。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督促当地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还村民绿水青山,保护村民的现有生态环境,还神鼎镇村民一个祥和、平安的生活环境,让我们村民安居乐业。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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