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都昌县是2009年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的中小城市百强县之一,吸引返乡人士投资创业是其最重要的措施。然而,2007年就被当地政府吸引返乡创业的都昌县左里镇清辉村人陈振武,与人合伙投资近1000万元,进行农业综合产业开发,最后却落得个全面亏损,人财两空。
陈振武养殖多年的鱼遭哄抢
2020年12月24日,冬季的团子口湖面,波光粼粼,如往常一样宁静而清冷。风飒飒吹过,一湖褶皱掀起了阵阵寒寂,也掀起了陈明(化名)心头刻骨的往事。站在父亲曾经付出心血直至最后付出生命的这个水库面前,年仅28岁的他有着超越其年龄的成熟,头发也严重脱发。他是陈振武唯一的儿子,本该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却辞职只身为已故父亲奔走维权。回想起多年在外打拼的父亲返乡创业11年的悲惨遭遇,陈明两眼含泪,声音悲怆。
回乡创业天地广
陈明的父亲陈振武,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前往深圳务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生活也算稳定优渥。陈明回忆说,“从事房地产工程行业,也和别人一起合伙开了五金加工厂,自己还单独开了一个服装厂,每年有两到三百万固定的收入。”
2007年,都昌县全面发力招商引资,新增的158个投资项目中,八成由返乡人士创办,陈明的父亲陈振武就是其中之一。“在07年的时候,九江市领导率领都昌县以及左里镇的一些领导,到深圳招商,当时这个团子口湖就作为一个招商的亮点。当时我父亲还是比较犹豫的,他本身也不是从事这个养殖行业,县领导就说扶持力度也比较大,国家政策也比较好,还是希望父亲支持一下他们的工作。”陈明告诉记者。
经过几次考察,陈振武回到家乡左里镇进行投资。他与人合伙,以55万元承包了团子口湖湖面五年的经营权。因湖面为左里镇和多宝乡共同管辖,为了平衡关系,陈振武又在多宝乡建了一个大型养猪场,进行综合农业开发。陈明说这对父亲来说确实有难度,“都没有什么经验,我们来的时候,哪里是搞养猪搞养殖的,都不是嘛,当时也是怀着一种带动我们乡亲就业这种想法过来的。”
陈振武个人及企业所获荣誉
经过两年的发展,陈振武的企业被评为县里龙头综合农业企业。2009年3月10日,都昌县电视台对陈振武进行报道,称赞养猪大户陈振武靠着科技化、立体化经营,发展猪、沼、鱼立体养殖模式,不但自己当上了老板,还带动了许多乡亲一起养猪,实现了共同致富,并投资为当地村民修建了致富路。
然而,陈振武和乡亲们的致富路,在2012年却戛然而止。五年承包期一到,当初热情招商的左里镇和多宝乡,觉得三千亩的团子口湖五年经营权才55万的承包价太便宜了。一场决定陈振武生死的纠纷正在前头等着他。“在经营的前几年都是亏本的,等后面有了些养殖经验的时候,别人就觉得父亲赚了钱,就想从这边分一杯羹走。”
无奈变身局外人
2012年年底,团子口湖五年的水面养殖经营权承包租赁合同到期。在没有征得陈振武同意,也没有确定如何补偿其前期投资的情况下,左里镇和多宝乡政府就决定将湖面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最后由第三人以254万元获得6年湖面经营权。作为陈振武的辩护律师、原江西浔阳律师所周姓律师表示,政府如此公开招标明显缺乏公平合理性。“对前期的投资人,应该来说要考虑他的对固定资产的投入,解除合同的时候要进行一个合理的处理。他没有干湖,你凭什么对外公开招标?对外公开招标就是一种严重不负责任。”
眼看五年投资和心血即将成为泡影,陈振武心急如焚,只好向省民声通道反映,要求保护返乡投资者的投资利益。随后,省里将此作为督办案件,要求都昌县政府妥善处理。但左里镇和多宝乡政府却坚持承包价格不变,只同意陈振武找到合作伙伴,增加投资,才能继续经营。
无奈之下,陈振武通过关系,引进宜春高安市做水产养殖的游某明,双方决定共同经营团子口湖水面养殖。这本来是解决问题一个比较妥善的办法。然而,左里镇和多宝乡政府却以游某明的承包费用是分期交付、存在一定风险为由,既不同意陈振武在承包经营合同上签字,也不准注明在承包经营中的合伙关系。陈振武坚决不同意。
游东明签订合同复印件
为了逼陈振武就范,两个乡镇政府和游某明利用人脉资源,发动陈振武的两个同学,在当地检察院工作的周某某和陈某某,说服陈振武同意不在承包经营合同上签字,而由周和陈以见证人的身份参与座谈并在合同上签字,证明游某明和陈振武是共同承包的合伙关系。而这样一份奇怪的承包经营合同,也给日后陈振武与游某明之间的矛盾纠纷,埋下了致命的隐患。
两手空空酿悲剧
游某明与陈振武合作三年后,因收益不能达到预期,开始拒付左里镇、多宝乡的承包费用和陈振武的管理费,双方发生经济纠纷。2016年1月25日,因阻挠游某明捕鱼,陈振武被刑拘。3月11日被批捕。关押9个月后,又决定对其不起诉,无罪释放。
原江西浔阳律师所周姓律师回忆说,“我们认为羁押是没什么道理的,通过相关的事实,可以证明在游某明养鱼期间,陈振武也是和他在合作的。包括水电、环保、巡湖,包括渔船,都是陈振武的。他们在鱼种上是有分的,也就是反过来说明他们在同一片水域里面是养殖了不同的鱼,不就是合作嘛。”
等陈振武重获自由,游某明已将团子口湖多年未捕的鱼全部取走,湖面承包权也被多次转让。陈振武亲手建起的养猪场,也被他人伪造协议而转移了经营权。陈振武儿子陈明表示很无奈,“党委书记他说只认他的,那我没办法,因为那个猪场又在他村里。猪场投入了可能也有六七百万。当时最多时养猪将近一万,全部是爸爸投资的。”
2017年,陈振武就与游某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先后向都昌县人民法院和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但都因为没有在承包合同上签字,也没有与游某明签订合伙协议而败诉。原江西浔阳律师所周姓律师分析说,“还是过于自信了,过于相信一你是我引来的人,第二我是当地的人咯。”
因关押期间身体出现严重疾病,更因为投资上千万元,不但没有获得预期的收益,还惹来一场又一场的纠纷和官司,年仅50岁的陈振武于2018年医治无效去世。
陈振武曾经投入的船只和渔具
采访中,我们走访了当年为陈振武和游某明打过工的当地村民,在他们的回忆中,陈振武和游某明的委托管理人当年都住在水库边上同一栋房子里,他们之间肯定有着某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否则陈振武从2013年到2016年仍然在团子口湖养鱼,就说不通了。
工人陈先生回忆说,“投入养鱼的鱼饲料肯定要,买了护湖的机船,还造房子,还有渔网好多网。” 护湖人员陈先生也向记者说起,“原来的鱼,陈总搞走,养的白鲢花鲢,归合伙的(游总)。”连日来,记者还多次联系当年在左里镇、多宝乡担任镇长、乡长的人员,他们均对此避而不谈。
梳理陈振武返乡创业的悲剧,其自身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经营活动中轻易相信别人是其主要原因。但是,作为招商引资主体的都昌县左里镇和多宝乡政府,也是重要的推手。原江西浔阳律师所周姓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建议,“政府你做出了承诺,和你后续也必须要维护这个客商的利益。我们发现确实有些行政部门和政府单位也是这样的,前期招商引资很积极,把他忽悠过来了,等招进来了以后就有点好像不按照他的承诺去办事。陈振武临死的时候说过一句话:乡政府啊,他们都不说实话。如果说了实话,这个事情的真相就出来了。”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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