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闻网讯 河南省鹿邑县一所农村学校正在修建学生宿舍,原计划今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但在打地基时学校领导发现,他们买到了25吨问题水泥。工人清除问题水泥时的视频显示,那些“凝固”的水泥块,单手就能捏碎。(中国青年报7月10日)
看到这条消息,不禁使人想起曾经屡屡出现在一些地方的“豆腐渣”工程。“幸亏这些‘假水泥’被发现得早,如果学生入住出了事才发现就完了。”学校校长的“后怕”不止是他一个人的“后怕”。
消息称,坐落于鹿邑县观堂镇的志成实验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在校的1700多名学生主要是周边农村的孩子,许多是留守儿童,其中寄宿生960多名。原有的学生宿舍由当地棉花加工厂的机器厂房改建,住宿条件很差,也很拥挤。该校筹资300余万元,准备建造一栋四层的新宿舍楼。工程于今年3月16日动工,原计划7月15日完工。由于25吨假水泥被发现,影响了施工建设,该校近千名农村寄宿学生今年秋季只能挤在教室里睡觉。该校虽然已经向厂家索赔,但双方就赔偿方案却是各持己见。
据介绍,今年3月26日,志成实验学校从鹿邑县水泥经销商张记芳处购买了25吨“海固中联牌”水泥,并一次性支付了货款9750元。次日,施工队打地基时为宿舍楼预制了用于承重、抗震的地梁。3天后,施工队准备立钢架、竖梁作业时发现,通常3天就会凝固的地梁混凝土依然稀松,施工被迫停止。校方怀疑买到了“假水泥”。4月4日,校方联系了经销商张记芳,对方未能对该批水泥质量给予明确答复。当日下午,校方将水泥样品送往河南淮阳县亿捷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化验,样品显示水泥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均未达标。已然说明这批水泥确实是“问题水泥”。而据校长张光启反映,4月中旬,“海固中联牌”水泥生产厂家山东枣庄市鹏源建材有限公司曾来人取样,回厂检测后竟称水泥“合格”。岂非咄咄怪事?!
假的就是假的,任凭怎么“诡辩”也不会变成真的。4月23日,志成实验学校将经销商和厂家投诉至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该局对该批次水泥进行抽样,并送至安徽亳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报告显示,该水泥样品不合格。
据此,志成实验学校向厂家提出索赔,而鹏源建材有限公司却不同意校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仅如此,经销商张记芳表示,他当时共运了50吨水泥,志成实验学校购买了其中一半。他认可该批水泥“不合格”的结果,却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他说,自己无法鉴定水泥合格与否,何况,厂家向他出示了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
25吨“假水泥”背后的真问题不能放过。眼下,迫在眉睫的是尽快解决志成实验学校修建学生宿舍亟需解决的水泥问题,不能让“近千名农村寄宿学生今年秋季挤在教室里睡觉”。据报道,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依据产品质量法作出相关处罚,目前“正在走程序”,但“只能对经销商作出处罚,厂家应由其属地山东枣庄市的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人们有所期待,也不免有些担忧。
不管怎样,有关职能部门、纪检执法部门都应当迅速介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首先,查一查生产厂家,专业检测部门化验结论是“不合格”水泥,厂家回厂检测后怎么就变成 “合格”的了?这是一;第二,一个专业生产厂家咋生产出了这么多“问题水泥”,而且“肆无忌惮”地投放市场?平时生产过程是如何执行相关标准、如何把关的?企业的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感呢?尤其要查的,同一批次水泥就此50吨么?还有“问题水泥”都销往哪儿了?该如何处理?一旦出了问题,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就难以收拾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能逃脱得了么?
还得认真查一查,对生产“问题水泥”的这类企业,有关职能主管部门去哪了?平时是如何“检查指导”、如何监控的?发现企业不执行标准,不按“规矩”生产,又是如何督促整改、如何处罚的?整改、处罚之后,“问题”解决得怎样?不能等问题出大了才过问。为了不让“问题水泥”再害人;为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再受损失,该追责的必须追责,必须让“责任人”承担应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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