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常魁星 通讯员 柴宏宇)11月29日,中建七局华北公司大同鸿浩嘉园二期项目部接受了山西省大同市质量监督站、大同市建筑设计研究二院、大同市鸿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验收,14号、15号、16号、18号、19号、20号、21号楼顺利通过验收。
三个验收小组听取了项目汇报,分别对14号、15号楼,16号、18号楼和19号、20号、21号楼进行了细致检查,对参建各方的施工资料进行了检查,召开主体工程验收反馈会。质监站领导对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和施工资料完备情况给予了肯定和赞扬。验收各方一致认为参验工程的梁、柱、板等构筑物质量优良,填充墙砌筑符合要求,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项目部继续保持良好的质量管控,发扬中建精神,为大同建筑行业树立标杆。
该项目主体结构顺利通过验收,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承接大同鸿浩嘉园三期项目工程奠定了优良基础。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