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的一天,河南许昌某职业学院学生小伟(化名)等6名同学相约在宿舍喝酒。住在斜对面的小亮也被叫来一起喝酒至深夜。7名都是00后。第二天,其中一名学生昏迷不醒,随后被医院诊断为脊髓炎并高位截瘫。(北京晚报12月17日)
朋友之间一起吃饭,喝点小酒,是常有的事;因为喝酒引发的意外,有受伤的、致残的,甚至还有致命的。各地各级媒体也时有报道。小亮醉酒后被同学们送回宿舍,安置在其床铺上休息,室友在一旁照看。让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上午,小亮昏迷不醒。同学们急忙拨打急救电话。之后,小亮先后在许昌、郑州、西安等多家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脊髓炎并高位截瘫,住院一年多,花去医疗费40多万元,其中医保统筹报销10多万元,学校垫付10多万元。也因为这事,小亮家人把学校、超市及一起饮酒的同学告到了当地人民法院。
据办案法官介绍,在这起案件中,致小亮伤残的原因超出了鉴定机构能力范围而无法鉴定,但不排除饮用白酒与小亮的伤残结果之间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合理怀疑,因此,原告和被告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小亮承担15%的责任;学校承担65%的责任,赔偿80多万元;小伟等6名同学承担15%的连带赔偿责任,赔偿20多万元;超市承担5%的责任,赔偿6万多元。
案件虽然已经办结,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已落实到位,但未成年人因酗酒给小亮及其家庭造成的悲剧令人扼腕,带来的话题是沉重的,教训是惨痛的。又一次敲响未成年人酗酒的警钟。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不仅要教给学生文化知识,更要教育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向一切不良风气说不。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几名未成年人从买酒到回宿舍饮酒至深夜,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竟没有及时发现,更谈不上阻止。可见,该校不只是宿舍管理工作明显缺位,平时对学生的教育工作也存在一定“瑕疵”,由此,法院判定学校承担受害人65%的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商家应讲究诚信、守法经营。然而,现实中,仍有一些商家法制意识淡薄,对未成年人买烟酒是“来者不拒”。涉事超市将酒卖给这些未成年人,理当“花钱买教训”。
当然,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更该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教育孩子认真读书,好好做人。时时处处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为孩子作个好样子,自觉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是家长的“心头肉”。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喝酒致高位截瘫,同学被判赔20余万”,酗酒警钟再次敲响,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不能“等闲视之”,当携起手来,密切配合,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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