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女士向记者求助,她告诉记者,在11月5号由于其他学生语文作业没有写完,然后语文老师让全班同学都做200个抱头蹲。李女士的女儿告诉记者,老师站在自己面前,不敢蹲一半就不蹲了,必须要全部蹲下去,并且老师说过,如果不蹲下去被发现的话,全班都重来。然而自己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全班重做。李女士说女儿做完之后坐在座位上腿就一直发抖,第二天起来就不能走路,每次上厕所都是一种折磨,根本就蹲不下去。
记者在医院的时候,护士告诉记者,因为李女士的女儿现在走路不稳,肌肉拉伤,现在让她全身肌肉放松,给她治疗痉挛。随后记者问李女士向记者求助的目的是什么,李女士告诉记者,学校一定要给自己一个说法。于是记者随同李女士一起来到了禹州市文殊宏升学校。校长告诉记者,是因为没有完成作业,然后搞的集体活动。相关语文老师也表示,自己按照自己的教学方式给同学们分组,如果组内的同学没有完成作业,都会有一点牵连,之前是和同学们有过约定的。校长也表示,这是一个集体活动,要有团队精神。
语文老师告诉记者,当天同学们作业完成的不乐观,所以全班同学都接受了之前说好的抱头蹲约定。记者问校长,做之前有没有考虑到学生的承受能力。校长表示这如果在做的过程中因为身体原因不做了,老师是不会强求的。但是李女士的女儿告诉记者,自己刚做到50个的时候就不行了,但是老师站在自己面前说如果不做就扇耳光。校长表示这个是需要证据的,不能听学生的一面之词。这时候李女士说到,如果集体活动和你们没有关系,我家孩子有病史的话,那你们为什么一条又一条的跟我道歉呢,校长表示,这是一个基本素养的问题。
记者问校长学校有没有调查,校长表示学校已经调查了,而且教育局很多领导都过来调查了,已经走过几遍程序了。之后记者问教育局工作人员这种行为算不算体罚,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也不能给准确的答复。女孩儿父亲表示,希望学校现在能够垫付一半的医药费。经过双方调解,最终校长表示,明天就去医院看一下孩子,顺便带两千块钱过去。等病好了之后,如果能和解的话就和解,和解不了就走法律途径。
最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义务教育》第29条和《教师法》第37条,均明确规定禁止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这名学生因为其他人没有完成作业而被罚,这就属于典型变相体罚,不管之前有没有约定,学校都应该承受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对于一个还在上小学的孩子来说,一次性做200多个抱头蹲身体确实受不了的,老师严厉的要求下,导致孩子最终连路都不能走,这样的结果属实是有点让人心寒。为人师表,与其体罚学生,不如去寻找一个真正适合学生的教育方式,让她们有更快更好的进步,所以还是呼吁广大教师和各界,遵守自己职业操守是一方面,遵守道德底线更是一个人应有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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