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宅基地是生产队给分的,有群众、群众代表和生产队长签字,有村里签字、盖章,而乡里就是不给办理手续。就说我建房是违法的,就把我的房子给强拆了。”安徽省蒙城县辛集乡郭湖村王寨庄村民王小垒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王小垒,男,今年41岁,是安徽省蒙城县辛集乡郭湖村王寨庄的一位普通村民。因为建房一事,乡里不给我办建房手续,就说我建房是违法的,就把我的房子给强拆了。我的宅基地是生产队给分的,有群众、群众代表和生产队长签字,有村里签字、盖章,而乡里就是不给办理手续。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而我们这里有的基层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比较淡薄,不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而是为人民币服务的,把群众的事情不放心上,平时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涉嫌滥用职权,欺压百姓,还有个别的领导扬言:“你有本事你就告,回头还是我们解决。”这让我感到非常的寒心和失望。
民生的事就是天大的事。老百姓需要办的事情也许很小、很具体,但这恰恰是群众最需要办好的事,如果不办或办不好,那就不是具体的一两件事情,而必然会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负责、厘清事实,耐心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诉求,真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以更加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担当作为。(安徽省蒙城县 王小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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