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龙指出,组织建设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级要充分认识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建设,是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应有之义;是贯彻落实群团改革精神,深化红十字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十一大”精神,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的必然要求;是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有效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黄元龙总结了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我省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组织力显著提升,二是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明显,三是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良性发展。
黄元龙强调,组织建设事关长远,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红十字会要站在为参与“重要窗口”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的高度,深入思考和谋划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要始终把坚持党的摆在最高位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各级红十字会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还没有建立党组的县级红十字会,要主动承担起推动建立会党组的责任,以贯彻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为契机,争取地方党委重视和支持,尽快建立党组;已经发文建立会党组的地方,要主动向组织部门请示汇报,抓紧配好党组成员。各地红十字会党组要确保有3名及以上的领导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党对红十字会的领导,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的组织力。
二是要始终坚持依法依章程治会。
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相关规定,要依法换届,履行必要的组织程序,选好理事会、监事会,推动事业新发展;要加强理事联络,推动“理事真理事,理事办实事”,切实发挥理事作用;要加强执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谋发展、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监事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组织公信力;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组织基础,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三是要始终坚持固本强基导向。
红十字基层组织是红十字会的桥头堡,是红十字会全部工作的基础。要积极推进“两项试点“工作成果提质扩面增效,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新时代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要着力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推动基层组织、阵地和活动“一体化”建设。要优化基层组织管理,指导推动及时换届。要强化基层组织是发展会员的主体的意识,引导基层组织大力发展成人会员,壮大会员队伍。要盯紧三年行动计划,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到2022年底,实现村(社区)红十字会建会率达到40%,成人会员达到常住人口的2%,全省达到100万人的目标。
四是要始终坚持会员主体地位。
红十字会以会员为基本力量,没有会员就不成其为红十字组织。各级红十字会党组、执委会要始终把会员作为主体,切实采取措施,做好红十字会员服务工作,切实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要对优秀会员进行表扬,予以一定的荣誉;还要对困难会员进行人道救助。
五是要始终坚持在其位谋其政。
领导干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现阶段,我省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已经从理顺管理体制向加强党的建设和依法治会依法兴会转移,从加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建设逐步延伸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红十字工作的决策者、推动者,要站在“三个地”政治高度,主动适应时代和形势的变化,以更大的担当和作为,大力推动我省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作贡献,为参与“重要窗口”建设贡献红十字元素和红十字力量。
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省红十字会党组、执委会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建设,多次研究部署推动组织建设工作。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第一,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组织力显著提升。
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我省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组织力有了明显提升,体现在“三个新”:
一是党组建设有新进展。今年以来,全省新建县级红十字会党组24个,累计达到68个,共配备党组班子成员186人。各地方党委遴选配强了红十字会党组“一把手”,优化了班子成员结构。
二是依法治会有新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经有8个市26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完成换届工作,并依法选举产生了监事会。我省推进理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和“理事办实事”的工作经验在2019年中国红十字会组织宣传工作会议上作交流。
三是工作力量有新增强。在人员机构编制普遍只减不增的大环境下,一些地方增加了专职副监事长职数,一些地方增设了党组书记岗位,一些地方争取到了行政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还有部分地方通过外聘人员、挂职交流、调任借用和吸收军转干部等渠道,壮大了专职人员队伍,充实了工作力量。截至2019年底,全省红十字会有专职工作人员691人,较“七大”前2016年底的591人,增长16.92 %,市红十字会平均达13.5人,县级红十字会平均达5.6人。
第二,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明显。
近年来,省红十字会坚持固本强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在壮大力量、规范建设、发挥作用上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得到总会的充分肯定。
一是基层组织力量逐步壮大。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14785个,比2016年底7830个,增加了6955个,增长88.83%,乡镇(街道)建会率98.37%,村(社区)建会率29.18%,整建后成人会员数量达32.74万余人,基层组织和会员数量均占全国的15%左右。
二是基层组织建设日趋规范。去年以来,省红十字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浙江省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基层组织建设和会员会费管理的基本规范。先后编印《试点县(市、区)基层组织建设和会员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度选编》《浙江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资料汇编》等,进一步强化了规范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供给。
三是基层组织作用更加彰显。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我省红十字基层组织实现了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涌现出了长兴县虹星桥镇、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虹桥社区等一批“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典型。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红十字基层组织动员红十字会员、志愿者30余万人次,直接参与卡点执勤、防疫宣传、健康监测、环境消杀、心理咨询等工作,充分发挥了作用。
第三,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良性发展。
我省各级红十字会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作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发展壮大组织、拓展项目教学、创设工作载体上取得了新突破,体现在“三个更”:
一是学校红十字组织基础更扎实。全省累计有4932所学校成立了红十字组织,建会率达到95.56%,现有红十字青少年205.76万名,为学校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是“探索人道法项目”覆盖面更广。全省11个设区市80多所中小学校开展“探索人道法项目”课程教学,累计受益学生达到15万人次,新增项目师资180名,累计培训师资270多名,初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探索人道教育”宣传推广机制。
三是红十字青少年教育载体更丰富。各地各级红十字会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支持,动员汇聚社会力量,通过建立专项资金、给予项目补助等办法,千方百计设载体、搭平台,有力推动和促进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2019年,我省评选产生首批20名“浙江省突出贡献红十字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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