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浙江台州椒江的王先生因为自家所在的小区停车位紧张,自2016年开始把自己的一辆轿车停在了20米外的隔壁小区里。他怎么都没想到,停在小区里的车子,竟然被物业拆解成零碎当废品给卖了。(北京晚报12月16日)
真个是,没有“最奇葩”,确有“更奇葩”的事。一边是,“因为自家所在的小区停车位紧张,把自己的轿车停在了20米外的隔壁小区里”,而且,一停就是将近三年;一边是,“多次拨打114要求挪车,但都找不到车主”、“2016年就已经贴过挪车通知,并写明‘报废汽车将作为无主车辆自主处理’,车主一直没有挪车”。而且,“王先生车子所停的位置是小区的消防通道。”
今年9月,隔壁小区的物业再次在王先生车子的车窗上贴了通知单,要求他在12月底之前挪走车子。王先生认为到12月底还有一段时间,也就没有挪走自己的车。据报道,当时该小区有排污管道施工。王先生接到小区保安通知,说是影响施工,要求挪一下车子,他还赶过去把车子从道路右侧挪到了左侧。12月7日,王先生路过隔壁小区时,发现自己的车子不见了,一打听,原来自己的车子已经被物业拆解成小碎片卖到废品收购站了。
据称,这辆别克君威是王先生2015年买的,入手时花了30万元,才开了数万公里,后来想转手又没卖掉,就一直停在那里。王先生认为,因为之前有过交涉,所以物业知道这辆车是他的,也能够和他取得联系。他气愤之余报了警。
人们自然得问,“车停在隔壁小区,被物业当废品拆卖”,谁之过?
毫无疑问,首先是车主之过。因为“自家所在的小区停车位紧张“,就可以将停到20米外的隔壁小区里?显然是不合适的。而且,隔壁小区业主反映,小区里本来车位就紧张,因为处于闹市区,很多非小区住户也会跑进来抢车位。 “万一发生紧急情况,救援车辆都进不来,一点责任感都没有。”隔壁小区的物业负责人也称,王先生原本停车的地方,是一条长约20米、宽约4米的小路,道路右侧有四间车库,每个车库门口都贴着“禁止停车”的标识。可王先生的别克轿车自2016年开始停在他们小区已近3年时间,他们曾多次拨打114要求挪车,但都找不到车主。况且,“最近小区修管道,车子阻碍施工。” 从安全、法律方面看,王先生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侵占了公共资源,属于违法行为。
再者,是隔壁小区物业之过。无论是什么原因,也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物业也没有权利私自处理王先生的车,而且物业“违期自行处理”的挪车通知也是无效的。物业有权利将车挪走。“不过,没有权利私自买卖。”物业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尽管涉事物业负责人承认他们的做法有些过激,是“无奈之举”,“以为这车子可能已经报废,没人要了”,所以才拆解成小碎片卖到废品收购站了。事情既然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涉事物业表示“愿意接受警方的处理”。
此事既已发生,相信警方会依法作出妥善处理。不过,此事所暴露出的问题亟需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车主必须增强法制意识,讲究公共道德,车辆不能乱停乱放,不能为了方便自己而影响他人,甚至制造事故隐患危害他人利益;物业方面亟需强化法制观念,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相关责任制,多为小区业主着想,要以高度责任感和精准的服务强化小区管理,但不能做与现行法律相违背的事情。有关主管部门必须加强有效监管,所有业主也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有关方面维护小区的自然环境,确保小区安全有序,确保所有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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