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监察委:浙江省公安厅扫黑除恶办: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组织部: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浙江海宁的贺国兴网络公开实名举报许金水、许华杰父子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的问题及充当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件事、引发广泛关注,贺国兴网络公开实名举报这一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是典型的海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充当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的案例,纪委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海宁市纪委及许村镇纪委没有遵循党章回归本职、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没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纪委决策部署,没有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惩治不力和栒私舞弊灯下黑、海宁市纪委及许村镇纪委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充当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的问题严重影响损害了党和人民政府公信力及形象,……”近日,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履行职责,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提供纪律保障。通知强调,要坚决拥护、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就这次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提高政治觉悟,把握职责定位,坚决拥护、认真贯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专门组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紧盯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挥出重拳,坚决惩治、专项斗争伊始,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有案必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查到底,形成有力震慑。
海宁市纪委及许村镇纪委没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专项斗争中的作用、对群众举报反映的涉黑涉恶涉腐问题线索没有认真核查、故意包庇放纵有背景靠山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及涉黑恶腐败的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充当涉黑恶腐败保护伞的问题造成的恶劣影响非常严重、今天再次来信强烈要求中央及省市监察机关对我本人贺国兴举报反映海宁市许村镇许金水、许华杰父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问题及涉嫌充当恶劣势力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希望引起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执法部门公正透明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消除恶劣负面影响尽快办案,把腐败分子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及恶势力保护伞绳之于法。
特别备注,因被举报人是地市级,处级干部,又是地市公安系统的主要领导,要求异地用警。深挖以嘉兴市纪委派驻嘉兴市公安局纪检组长许金夫为首的恶势力保护伞。实名举报如不属实,请以诬陷罪控告我,如属实,敬请依法及时的严肃处理海宁这一起严重的系例违规违纪违法的(涉及海宁市各执政执法执政小圈子、帮派团团伙伙)腐败窝案。
实名举报人:贺国兴,男,汉族,系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胜利村人,身份证号330419197008092019、联系电话13777414607: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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