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2016年3月21日,新邵县国土资源局作出新国土罚决字(2016)002号矿产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宏旺采石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越过采伐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石料,属越界采矿。越界开采面积为1605平方米,没收非法所得3900元,罚款12100元。
其二,2017年5月28日,新邵县国土资源局作出新国土罚决字(2017)矿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宏旺采石场超出批准采矿范围841平方米开采石料,越界采矿非法所得10000元。已构成越界采矿的事实,没收非法所得10000元,罚款2600元。
其三,2019年6月6日,新邵县自然资源局作出新自然资罚决字(2019)1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宏旺采石场自2017年5月以来共超深越界开采矿石量22992吨,4元/吨计算,非法获利91968元。属超深越界采矿行为,罚款20000元。
其四,2020年7月28日,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总队对宏旺采石场进行实地测量。经核查,宏旺采石场越界开采面积3329平方米,开采矿石量17584吨。2016年3月、2017年5月和2019年6月,宏旺采石场已因超深越界采矿接受处罚,故本次对已处罚的范围未进行资源储量估算,现仍在继续越界开采。
宏旺采石场多次非法越界采矿,采矿面积近6000平方米,采矿量已查清的4万余吨,尚有两次未计算采矿量,采矿非法所得几百万元,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而每次以轻微的行政处罚草草了事,客观上助长了其非法采矿的气焰。恳请上级领导明察暗访,公正处理,以严肃政令,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确保国家矿产资源不被侵害,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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